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是一种特殊的征收方式,主要适用于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纳税人。以下是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详细解答:
适用情况
纳税人因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应纳税额时,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政策。
个体工商户在特定园区注册并申请核定征收,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的核定征收政策。
核定征收方法
小额双免核定征收:适用于每月开票额度不大,每年开票金额在120万以内的个体工商户。这类纳税人可以免征经营所得个税和增值税,综合税负为零。
定期定额征收:税务机关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经营额核定每月应纳所得税额。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纳税人根据实际经营额和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按规定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
核定征收率(附征率)征收:税务机关按照规定的附征率计算应纳税额。
税率和税负
小额双免核定征收的税率低至0.5%。
月营业额在2万元以下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2万-5万元的部分按照0.6%的税率征税,5万-1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税率征税,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1.8%的税率征税。
转让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为1%,转让非住宅为1.5%,拍卖房屋为3%。
优势
核定征收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减轻了税负压力。
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分红个税,仅缴纳增值税和个人经营所得税。
对于年开票额度在120万以内的小规模纳税人,综合税负可低至0。
注意事项
核定征收仅适用于特定情形,不能随意扩大适用范围或依申请发起事先核定。
纳税人应确保提供的财务资料完整,以便税务机关准确核定应纳税额。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是一种针对特定纳税人的优惠政策,通过核定收入和税率来降低税负。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核定征收方式,并确保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