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免税收入包括以下几类:
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包括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保险赔款。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但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应并入公司薪金所得。
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
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这些免税收入类型涵盖了多种情况,包括个人生活、投资、退休、教育等方面的优惠。需要注意的是,某些补贴和津贴可能需要符合特定的条件或提供相关凭证才能享受免税待遇。此外,随着政策的更新和调整,具体的免税收入项目可能会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