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客户商品时,会计分录通常如下:
1. 如果赠送的商品是外购的,会计分录为:
```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2. 如果赠送的商品是自产的,会计分录为:
```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
3. 如果赠送的商品作为样品,会计分录为:
```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发出商品——样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4. 如果赠送的商品属于促销展业赠送礼品,会计分录为:
```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请注意,赠送商品在税务上通常需要视同销售处理,即需要计算销项税额。此外,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赠送礼品可能涉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