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概述
目的:
维护法庭安全和秩序
保障庭审活动正常进行
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方便公众旁听
促进司法公正
彰显司法权威
适用范围:
审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场所
规则内容:
法庭设置
法庭正面上方应悬挂国徽。
法庭分设审判活动区和旁听区,两者以栏杆隔离。
刑事法庭可配置同步视频作证室。
法庭应设置残疾人无障碍设施。
人员着装
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应按照职业着装规定着装。
特定情况下(如没有职业着装规定或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需着正装。
庭审秩序
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主持庭审活动,并指挥司法警察维持秩序。
诉讼参与人应遵守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
发言、陈述和辩论需经审判长许可。
旁听规则
公民可凭旁听证进入法庭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等特定人群不得旁听。
旁听人员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
特殊规定
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法庭应根据其身心发展特点设置区域和席位。
有新闻媒体旁听或报道庭审活动时,可设置媒体记者席。
生效时间:
最新修订版本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以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简要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