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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为建筑工程施工人员设计的保险产品,旨在提供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的经济补偿。以下是该保险产品的一些关键信息:

保险对象

年满16周岁至65周岁

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

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或作业

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合法关系

投保人

施工企业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它团体

保障范围

意外身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给付约定的保险金额。

意外伤残:因意外伤害导致伤残,根据伤残评定标准给付保险金。

意外医疗: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比例报销。

保险合同构成

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

批单

法规要求

保险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公司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规定。

责任免除

故意自伤或自杀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伤害

被保险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期间遭受意外

因抗拒依法逮捕等行为导致意外

被保险人自身疾病发作导致意外假象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罢工等不可抗力事件

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等情况

保费与保险期限

保费测算方式灵活

保险期限通常为1年(至工程竣工时止)

特色服务

电子保单

专属顾问

注意事项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应在180天内进行伤残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给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多项伤残,保险公司给付各项伤残保险金之和。

示例条款

保险金额:10万元至80万元

意外住院津贴:可选保障内容之一

备案名称: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结论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为建筑施工人员提供全面保障的保险产品,它可以帮助企业转移风险,并为施工人员及其家庭提供经济上的安全保障。投保时,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障内容和责任免除事项,确保充分理解保险产品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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