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体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政治原则:
巩固统治阶级的政权,有利于国家长治久安。
经济原则:
既要有利于地区经济的发展,又要有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民族平等原则:
在不违背整个国家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其他特点,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共同繁荣。
精减、统一、效能的原则:
以有利于进行有效的行政管理为原则,尽量精简机构,减少层次,政令统一,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法律依据:
行政区划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党的领导,加强顶层规划,保持总体稳定,变更时应当本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行政管理、民族团结、巩固国防的原则。
尊重历史传统的原则:
在行政区划改革中,应尊重行政区划内蕴的历史和文化背景,体现文化相融的价值理念。
统筹内外因素,因时因地制宜:
优化行政区划设置要内部各层面协调配合,与其他各制度体系相互协调,进行周密的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进行。
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城镇化建设:
适时合理调整行政区划有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促进民族地区发展。
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行政区划改革要贯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优化行政区划必须在有利于国家安全和稳定的前提下进行。
促进民族团结和发展的原则:
优化行政区划设置要有利于维护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有利于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贯彻实施,加快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步伐。
这些原则相互联系、相互结合,共同构成了行政区划体制的框架,旨在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