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如下:
Ⅰ级体力劳动
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3558.8kJ/人
劳动时间率为61%
净劳动时间为293分钟
相当于轻劳动
Ⅱ级体力劳动
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5560.1kJ/人
劳动时间率为67%
净劳动时间为320分钟
相当于中等强度劳动
Ⅲ级体力劳动
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7310.2kJ/人
劳动时间率为73%
净劳动时间为350分钟
相当于重强度劳动
Ⅳ级体力劳动
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11304.4kJ/人
劳动时间率为77%
净劳动时间为370分钟
相当于“很重”强度劳动
这些标准是依据劳动强度指数的大小进行分级的,共有四个等级,级别越高,表示体力劳动强度越大。在实际工作中,可以根据这些分级标准,有重点、有计划地减轻工人的体力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