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诗经六义指的是 风、雅、颂、赋、比、兴。其中:
风:
即国风,是各地的民歌,是诗经中最有成就的部分。《诗经》中共有十五国风,共160篇。
雅:
包括《小雅》和《大雅》,是宫廷乐歌,共105篇。《雅》又有“正”的意思,当时把王畿之乐看作是正声——典范的音乐。
颂:
包括《周颂》、《鲁颂》和《商颂》,是宗庙用于祭祀的乐歌和舞歌,共40篇。
赋:
按朱熹《诗集传》中的说法,“赋者,敷也,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就是说,赋是直接铺陈叙述。
比:
用朱熹的解释,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比喻之意。《诗经》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于变化。
兴:
兴字的本义是“起”,因此又多称为“起兴”。《诗经》中的“兴”,用朱熹的解释,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就是借助其他事物为所咏之内容作铺垫。
这六义是古代诗经学中的分类和表现手法,对于理解和研究《诗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