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调整项目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根据税法规定对会计利润进行的调整,以符合税法的要求。这些调整项目通常包括增加项目和减少项目。
增加项目
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工资支出: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如果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超出部分需要纳税调增。
业务招待费支出: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如果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超出部分需要纳税调增。
税收罚款滞纳金:因违反税法规定而支付的罚款和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需要纳税调增。
非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公益性的捐赠支出,税法通常不允许在税前扣除,需要纳税调增。
减少项目
弥补亏损:企业上一年度的亏损可以用本年度的所得来弥补,如果本年度所得不足以弥补,可以延续弥补。
国债的利息收入:国债的利息收入根据税法规定通常可以免税或减税。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教育经费:如果支出超过税法规定的比例,超出部分需要纳税调增。
允许扣除的项目:某些支出项目,如符合条件的折旧、摊销等,可以在税前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调整的目的是确保企业的会计利润与税法规定的应税利润相一致,正确计算出企业应缴纳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