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如下:
涉案人员处分
邢永瑞: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孔磊:给予行政撤职处分,调离执法岗位。
1名辅警及2名保安员:解除劳动合同。
其他责任人员:
昌平分局东小口派出所所长周帅民: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免职。
治安支队治安行动中队副中队长王玉国: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免职。
治安支队治安行动中队中队长周明辉:行政记大过。
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杨晓颖:行政记过。
治安支队支队长马朝晖:行政警告。
昌平分局副局长王宏:行政告诫。
赔偿情况
家属领取赔偿高达700万元。
总结:
雷洋案件的处理结果包括对涉案人员的处分和家属获得高额赔偿。涉案人员均受到了严厉的党纪和政纪处分,而家属则获得了700万元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