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分为 有责任限额和无责任限额两种。
有责任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无责任限额
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这些限额是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并且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
建议: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会按照上述责任限额进行赔偿,超出部分由侵权人或商业保险承担。了解这些限额有助于更好地维护受害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