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责任内容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的各级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党建工作与教育、教研、管理等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总结。
责任分工
党委集体:
将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建立党委成员抓基层党组织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个党委成员负责指导分管单位(部门)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和“三个”文明建设工作。
坚持党委中心组研究与自学相结合制度和党委成员讲党课制度,每人每年至少上1次党课或作1次研究辅导。
党委成员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和带领班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
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努力为全局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依照下级规定,保证党建活动经费。
党委书记:
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抓好党委班子自身建设。
带头研究、践行科学发展观,做到带头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带头思考分析,带头写心得体会。
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团结,发挥班子整体功能。
责任落实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考核制度,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党组织和党员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等挂钩。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建工作责任的党组织和党员,要严肃问责,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其他相关规定
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会议决策,党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会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算通过。
决策形成后,在执行过程中,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组决策形成后,明确每个领导成员所负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抓好落实。
重大问题未经党组织讨论表决而作出决定的有责任制止,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这些内容共同构成了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框架,旨在确保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能够得到有效落实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