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施工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文件,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用地许可证》。
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若需要拆迁,则拆迁进度应符合施工要求。
到位资金证明,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不招标的提供施工交易单、工程监理备案表。
施工、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书。
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
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确认表。
中标通知书或洽谈确认单。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副本。
资金证明。
质量监督委托书。
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表。
监理合同及监理企业资质证、营业执照、本工程监理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联系电话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证书原件。
施工组织设计(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名册)。
图纸审查批准书和审查合格全套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承诺书。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预付情况和支付计划证明(加盖建设、施工单位公章原件)。
提交定额测定费收据复印件。
法律法规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建议提前了解当地施工许可证办理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从而顺利完成施工许可证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