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是两个核心的参与方,各自具有明确的定义和职责。
发包人
定义: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也被称为发包单位、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或业主。
职责:
施工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承包人按时进入施工现场。
向承包方提供合格的材料和设备。
检查项目质量和进度。
组织验收。
付出代价,获得项目。
权利:
发包人有权随时检查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承包人不得阻拦,但不得妨碍承包人的正常作业。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合理的期限内进行无偿的返工和修复,如果因承包人的操作不当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承包人
定义:承包人是指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和合法继承了这些资格的建筑施工方,通常被称为承包商、施工企业或施工人。
职责:
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
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原材料、设备的采购、管理和使用,以及现场平整、水电等。
接受发包人的监督。
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权利:
承包人有权按合同约定获得工程价款。
承包人有权在发包人未按时支付工程款时进行催告,并在催告后仍不付款的情况下,诉请人民法院解决,以保护自身利益。
总结: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分别扮演甲方和乙方的角色。发包人主要负责项目的发包、监督和管理,而承包人则负责具体的施工工作并确保工程质量。双方通过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并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