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当前时间,关于申请执行期限的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246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期间是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第250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的新司法解释:
将申请执行期限延长至三年。这一规定的出台,旨在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民事纠纷的复杂性,提高司法效率,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 截至2024年,申请执行的时效期限一般为二年,但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的司法解释已将申请执行期限延长至三年。建议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司法解释的最新版本,确定申请执行的时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