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根据其性质和潜在危害,可以分为以下八类:
爆炸品:
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化学反应,产生大量气体和热量,导致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的物品。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包括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以及温度在21.1℃时气体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易燃液体:
指闪点不高于63℃的液体。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的固体;自燃物品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指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有机过氧化物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
毒害品:
指进入人体后,累积达到一定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正常生理功能,引起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放射性物品:
指放射性比活度大于7.4×10^4Bq/kg的物品。
腐蚀品:
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
这些分类有助于在储存、运输、使用危化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