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人员配备标准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以及工程类别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关键标准:
甲级资质
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
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
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
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工程类高级职称。
企业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
乙级资质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2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工程类高级职称。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
项目监理机构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必要的辅助工作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监理员应至少具有初级职称并经过监理培训。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应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并注意老、中、青的搭配。
具体项目监理人员配置
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可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但需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其他项目: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可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
房建工程:最少配置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其他专业工程最少配置1名相应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其他注意事项
项目监理人员必须配置1名负责安全监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并根据监理合同范围配置有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
监理企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交工报告)后,总监可在其他监理项目担任项目监理人员。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全面性和有效性,以满足不同规模工程项目的管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