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务派遣管理办法,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和规定,这些信息基于您提供的参考信息整理而成:
总则
劳务派遣单位应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服务活动。
用工单位通常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用工。
被派遣劳动者应参加岗位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并遵守劳动规章制度。
用工单位不得自行设立劳务派遣单位或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到其他用工单位。
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
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遵守《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的约定。
劳务派遣协议中应明确劳务期限、劳务收入、工伤事故处理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用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劳动合同管理
公司建立派遣员工名册,并进行用工备案。
派遣期满后,如果用工单位继续使用,应开具《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明确员工的劳动报酬,并确保同工同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用工单位应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绩效管理
用工单位负责对派遣员工的日常工作管理及绩效管理。
派遣终止及退回
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终止的条件和程序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奖惩
处理违章违纪员工时,应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的原则。
附则
劳务派遣企业需获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备案。
劳务派遣企业应依照经批准的章程进行经营管理活动,未经许可不得从事职业介绍活动。
以上要点概述了劳务派遣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请注意,具体实施时还需参照当地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