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任命支部书记的流程如下:
支部委员会提名
支部委员会对补选的有关事宜进行研究,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补选的请示。请示内容包括补选的数额、理由、办法及日程安排等。
上级党组织审批
上级党组织对请示内容同意后,支部委员会组织党员讨论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候选人预备人选审查
上级党组织对候选人预备人选原则同意后,若补选支部委员,则召开支部大会进行选举,并将当选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若补选书记(副书记),则视候选人是否为支部委员分别处理:
候选人原已是支部委员,直接召开支部委员会进行选举。
候选人原不是支部委员,先召开支部大会补选支部委员,再召开支部委员会补选为书记(副书记)。
直接任命
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具体程序为:
支部委员会研究后,向上级党组织递交提请任命党支部书记的请示,明确人选及基本情况。
上级党组织经讨论研究后,做出同意批复。
宣布任命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宣布上级党委的任命文件,并由新书记主持领导支部日常管理和换届工作。
备案
当选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并备案。
建议:
流程中应确保每一步骤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以保证任命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若支部书记由上级党组织直接任命,应确保任命文件及时下发并通知全体党员,以保证支部工作的顺利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