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具体依据如下:
基本计税依据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基础。
计税公式为:全年应纳税额 = 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 适用税额。
地下建筑用地的税额计算
对于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计税依据为地下建筑物垂直投影面积(平方米)× 适用税额 × 50%。
土地面积的确定方法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人应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待核发证书后再作调整。
特殊项目免税
国家对某些特殊项目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例如国家机关自用土地等。
综上所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明确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并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纳税人应依据相关政府和部门的规定,准确申报和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