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房地产评估
申请人需到所在县区或市的房产交易大厅办理房地产评估。
买卖双方均可决定由谁负责评估费用,并需填写委托书。
提交的资料包括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等。
交营业税
申请人需到房产所在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
提交的资料包括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评估报告等。
注意:普通住房满5年免征,不满5年差额征收;非普通住房不足5年全额征收,满5年差额征收。
办理房产证过户
申请人需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提交的资料包括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后一页的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需要买卖双方都到签字,按手印,结婚的需要带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交工本费,领取房产证
办理完过户手续后,申请人需交登记费80元、工本费10元、印花税5元。
完成后即可领取新的房产证。
其他相关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拆迁赔偿协议书、查档证明、已回迁安置证明、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等。
建议: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时,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文件,并咨询当地房产交易大厅或相关部门,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如果对流程或所需材料有疑问,可以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