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右侧通行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都应实行右侧通行。
分道行驶
道路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应分道通行;没有划分车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专用车道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交通信号
车辆和行人应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行人通行
行人过马路应走人行道(或天桥、地下通道),遇红灯止步,见绿灯前行;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
非机动车通行
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应在规定地点停放且不得妨碍他人。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需右侧通行,根据道路划分分道行驶,不得进入专用车道;上路要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随车携带行驶证;严禁超速、超载、酒驾等。
安全距离
驾驶机动车时要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在交叉路口按交通信号或交警指挥通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要停车让行。
车辆停放
车辆应在规定地点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特殊车辆行驶
行驶摩托车的驾驶员和乘坐人员都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帽;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规定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违法行为处罚
闯红灯、酒驾、不系安全带、行驶途中拨打手机、有意遮挡号牌、超速驾驶等行为都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包括记分和罚款等。
这些交通规则旨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并保护行人和车辆的安全。遵守这些规则是每个道路使用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