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以及国家的象征。具体来说,宪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国家性质和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国家权力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享有政治权利和自由,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社会经济权利,如劳动权利、休息权利、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
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妇女保护权,确保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国家机构
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国家标志
国旗、国徽、国歌等国家象征。
基本原则
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人权保障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不仅是公民必须遵守的基本法律,也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活动的最高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