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文件通常由各地物价局或相关监管机构制定,并会随市场情况进行调整。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收费标准文件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
资产总额在1亿元以下(含)的,收费标准为2‰;
1亿至3亿元(含)的,收费标准为0.65‰;
3亿至5亿元(含)的,收费标准为0.55‰;
5亿至7亿元(含)的,收费标准为0.5‰;
7亿至10亿元(含)的,收费标准为0.45‰;
10亿元以上的,收费标准为0.3‰。
离任审计
按照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标准的70%收取。
内部控制鉴证
按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标准收取。
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核业务
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或跟踪审计分别按项目总投资额的3‰收取。
涉税鉴证
按照鄂价房服〔2009〕361号文件规定执行。
企业绩效评价
按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的1‰收取,起收点为10000元。
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表审核
按外汇资产的0.5‰收取,起收点为2000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
按高新技术企业收入的1‰收取,起收点为5000元。
预算支出(财政支出)绩效审计
按预算支出总额的3‰收取,起收点为5000元。
非盈利机构报表审计
按年度报表审计收费标准的70%收取。
司法会计鉴定
按诉讼标的或鉴定标的两者中较小值的3‰收取。
证券、期货、金融相关业务
上市公司年报:
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含)的,起收点200000元,收费标准为2‰;
1亿至3亿元(含)的,收费标准为0.65‰;
3亿至5亿元(含)的,收费标准为0.55‰;
5亿至7亿元(含)的,收费标准为0.5‰;
7亿至10亿元(含)的,收费标准为0.45‰;
10亿元以上的,收费标准为0.3‰。
计时收费标准
主任/副主任会计师:400元/小时;
注册会计师:300元/小时;
助理会计师:180元/小时。
这些收费标准文件为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明确的收费指导,确保收费的合理性和透明度。建议在具体业务中,会计师事务所应参照最新的收费标准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