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传统上划分四季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天文法
二分二至法:以春分(3月21日或22日)、夏至(6月21日或22日)、秋分(9月21日或22日)、冬至(12月21日或22日)作为四季的开始。即:春分到夏至为春季,夏至到秋分为夏季,秋分到冬至为秋季,冬至到春分为冬季。
立春、立夏、立秋、立冬法:以立春(2月4日或5日)、立夏(5月5日或6日)、立秋(8月7日或8日)、立冬(11月7日或8日)作为四季的开始。
节气法
四立法:以二十四节气中的“四立”即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作为四季的始点,以二分和二至作为中点。例如,春季以立春为始点,太阳黄经为315°,春分为中点,立夏为终点。
农历法
农历月份划分:农历正月至三月为春季,四月至六月为夏季,七月至九月为秋季,十月至十二月为冬季。
气象法
候平均气温法:以候平均气温稳定上升到10℃以上为春季开始,22℃为夏季开始,下降至22℃为秋季开始,下降至10℃以下为冬季开始。
这些方法各有特点,天文法基于地球在轨道上的位置,节气法反映了太阳在黄道上的运行位置,农历法则与农历月份相对应,气象法则依据气温变化来划分。
建议:
在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具体需求和场景选择合适的四季划分方法。例如,气象部门通常采用阳历法,而民间则习惯使用农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