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默许双国籍的存在,但并没有明确立法支持。根据美国最高法院在1952年的Kawakita诉美国案中的判决,双重国籍的概念承认一个人可以在两个国家拥有和行使国籍权,并受这两个国家公民义务的约束。尽管如此,美国并不提倡也不否认双重国籍,且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双重国籍规则。
此外,虽然有些信息表明美国政府在政策上并不认可双重国籍,但实际上,美国政府在操作上比较灵活,允许美国公民保持多重国籍。例如,美国国务院的规定没有提到双重国籍,也没有要求一个人选择一种国籍或另一种国籍。
因此,虽然美国没有明确承认双国籍,但在实际操作中,默许了双重国籍的存在。建议有意成为美国公民的人详细了解并遵守相关国家的国籍法规,以避免潜在的法律冲突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