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针对原民办教师的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教师先上岗后考证政策
国家允许民代幼教师先上岗,后考取教师资格证。
工资水平保障
确保原民办教师的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水平。
养老和医疗补助
一次性定额补助:每任教服务一年补助600元。
医疗补贴:每任教服务一年每年补助120元,从领取养老待遇之月起按月发放,即每月10元。
补助标准:
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月补助900元。
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月补助800元。
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月补助700元。
工作年限1-9年的,工作年限1年的,每月补助200元,每增加1年,每月补助增加50元。
特别入户政策
为民办教师制定特别入户政策。
教龄津贴
教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每月三元;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每月五元;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每月七元;满二十年以上的,每月十元。
生活困难补助
符合条件的原民办教师可申请领取每月200到400元不等的生活困难补助。
社保问题
应将辞退代课教师依法纳入社保体系,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补助发放对象
符合条件的原民办教师,如户籍迁移到市外的,也纳入发放养老和医疗补助的范围。
不列入补助对象
纳入计划内退养的民办教师;
省实施意见执行前已死亡的原民办教师;
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被开除或辞退的原民办教师。
以上信息根据2020年发布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请以当地实际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