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税务登记证所需资料如下: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其他税务证件。
发票领用簿及未使用、未验旧的发票。
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复性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
非居民企业应提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企业清算报告。
未缴销的发票。
发票领购本。
社保注销通知单。
企业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注销时需要清算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建议:
准备好所有相关文件,并按照顺序整理好。
如果文件不齐全或需要更新,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提前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确认是否有其他额外的要求或需要补充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