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是一个古代成语,意思是指 百姓本没有罪,但因为身藏璧玉而获罪。这个成语最早出自《春秋左传·桓公十年》,原文是:“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之。”
具体解释如下:
原意:
这个成语原指百姓因为拥有贵重的玉石而招致祸患,因为古代认为玉石是国之重器,平民百姓不应拥有。
引申意:
后来这个成语被引申为,一个人如果有才能或理想,可能会因此招致嫉妒和迫害。
这个成语警示人们不要因为拥有某些优势或财富而招致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反映了古代社会对财富和才能的看法和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