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的纪委委员分工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纪委书记
在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保证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的工作要求、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和纪委会通过的各项决定。
主持召开纪委会,传达上级指示,安排布置工作,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有关事宜,调动纪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并发挥其作用。
加强行风建设,落实行风监督,给予正确的指导。
把握纪检干部的思想工作状况,组织纪检干部学习,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搞好纪检队伍的自身建设。
完成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副书记
协助纪委书记做好纪委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纪委的行政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组织安排纪委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会议、领导指示的记录与整理。
负责检查、落实纪委各种会议、制度、学习和活动的准备工作和组织工作,确保纪委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和落实。
纪委委员
根据院纪委的中心工作,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反映,综合分析后提出可行性意见或建议,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负责来信(函)来访的接待工作,做好自办、转办、催办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
协助纪委书记抓好纪委委员和特邀党风廉政监督员业务学习,定期召开纪委委员和特邀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会议,听取纪委委员和特邀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汇报,提出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和要求。
参与集体讨论决定纪委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决策。
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协助纪委书记做好案件的查处工作,具体负责案件的调查、审理和归档工作。
负责对党员违纪案件的事实查核工作,撰写查处案件的调查报告。
检查和督促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受留党察看处分党员的考察工作。
这些分工确保了国有企业纪委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有效落实,涵盖了从组织协调、案件查处、监督检查到业务学习等各个方面。具体分工可能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