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鸦片战争后签订的条约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中英《南京条约》
签订时间:1842年8月29日
主要内容:
割让香港岛给英国
向英国赔偿鸦片烟价、商欠及军事费用共计2100万银元
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并允许英国人在此设派领事
废除公行制度,允许英商自由贸易
规定双方官吏要平等来往和英国撤军等事项
中美《望厦条约》
签订时间:1844年7月3日
主要内容:
扩大领事裁判权,允许美国兵船自由出入中国通商港口
中法《黄埔条约》
签订时间:1844年10月24日
主要内容:
法国取得英、美在中国的同样特权
允许和保护在通商港口建造天主教堂和坟地
取消清政府对天主教的禁令,发还教堂
这些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丧失了许多主权和利益。建议进一步研究和了解这些条约的详细内容及其对中国历史的影响,以获得更全面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