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独占实施权:
专利权人拥有对其专利的独占权,包括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的权利。
许可实施权:
专利权人有权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被许可方无权将许可权转让给第三方。
转让权:
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的所有权转让给他人,转让必须通过书面合同,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放弃权:
专利权人有权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
标记权:
专利权人可以在其专利产品及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请求保护权:
当专利权受到侵害时,专利权人有权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这些权利保障了专利权人的利益,使其能够对其发明创造进行独占性控制,并通过许可和转让实现其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