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税法主要变化如下:
起征点提高
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
优化税率级距
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分别由1500元、3000元、4500元提至3000元、9000元、13000元。
缩小25%税率的级距。
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增加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或者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教育每月400元定额扣除;职业资格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住房租金:具体标准未在摘要中详细列出,但属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赡养老人:年满60岁的父母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调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启用新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包括《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等。
这些变化旨在切实降低税负,实现精准减税,并更好地反映纳税人的实际负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