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基底面积的计算规则如下:
独立建筑
按外墙墙体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室外有顶盖、有立柱的走廊、门廊、门厅等
按立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
有立柱或墙体落地的凸阳台、凹阳台、平台
均按立柱外边线或者墙体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
悬挑不落地的阳台(不论凹凸)、平台、过道等
均不计算。
单层建筑物
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多层建筑物首层
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不规整的建筑
对于室外有顶盖、门厅等不规整形状和造型的建筑,基底面积按立柱外边线水平投影计算。
复杂形状基底
若基底形状复杂,可以将其划分为多个简单形状的区域,分别计算每个区域的面积,然后将这些面积相加以得到总的基底面积。
这些规则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和不同的建筑部分,确保了基底面积计算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在实际应用中,建议参照具体的工程规范和测量方法,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