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集体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的合法证明。集体土地使用证不允许随意进行出让或者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用途,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通常包括:
1. 提交申请,包括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明、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等;
2. 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所进行权属调查,确认用地材料合法性、用地界线无争议、用地面积准确;
3. 权属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登记造册;
4. 颁发证书,由县级人民政府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确认使用权。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确保土地合理利用和保护农民集体土地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