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如下:
子女教育
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
父母可以选择由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50%扣除。
扣除期限从子女年满3岁(幼儿园入学前)开始,一直到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继续教育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一次性扣除3600元。
住房贷款利息
首套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住房租金
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
其他城市: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800元。
赡养老人
独生子女:每月3000元。
非独生子女:每月3000元,需与兄弟姐妹分摊,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超过1500元。
大病医疗
个人在医保目录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
父母可以选择由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50%扣除。
这些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更新,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税务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