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对离婚制度进行了重大变革,以下是主要的离婚新规定:
离婚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在30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申请。
离婚协议: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明确约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
离婚法定条件: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如果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具体情形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未成年子女抚养:
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应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并尊重其真实意愿。
共同财产分割:
离婚时,夫妻应协商确定财产分割方案,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债务处理:
离婚协议中必须明确约定夫妻债务的处理方式,否则协议视为不完善。
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自愿复婚: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补偿请求权:
一方在婚姻中因抚育子女、照料家庭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婚姻双方的权益,确保离婚过程的公正和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