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校老师人数限制主要依据的是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和《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这些标准规定了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在教师人数、师生比、教师学历、职称结构等方面的要求。
对于中等职业学校,以下是一些关键标准:
师生比:中等职业学校应保持1:20的师生比。
专任教师数量: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60人。
学历和职称要求: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不低于20%,专业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其中双师型教师不低于30%。
兼职教师: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应占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左右。
对于高等职业学校,标准如下:
专任教师数量:在建校初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一般不能少于70人,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不应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
职称和专业要求:每个专业至少配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本专业的“双师型”专任教师2人;每门主要专业技能课程至少配备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
这些标准确保了职校有足够数量和质量的教师来满足教育和教学质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