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机票退票手续费新规定如下:
一般规定
起飞前24小时以前:收取客票价5%的退票费。
起飞前24小时以内至2小时以前: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
起飞前2小时以内:收取客票价20%的退票费。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按误机处理。
特殊群体
革命残废军人:免收退票费。
婴儿客票:免收退票费。
其他规定
持联程、来回程客票的旅客:按上述规定办理退票。
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承运人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旅客要求退票,始发站应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费。
旅客购票后要求改变航班、日期、舱位等级:应在原指定航班飞机规定离站时间四十八小时前提出,全价票或头等舱可以随意改签,改签的班次有余票就可以,原则上三折以下机票不改签、不退票。四折到九折按规定变更舱位等级,收取相应手续费。变更舱位等级客票只能变更一次,再次变更,须按退票有关规定办理后,重新购票。
这些规定适用于2018年及以后购买的机票,但具体条款可能因航空公司而异。建议在购票前仔细阅读相关航空公司的退票政策,以确保了解详细的退票费用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