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明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需代他人办理,则还需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申请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申请表
填写完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或类似表格。
特定情况下的额外材料
购房提取:
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购买预售商品房)。
《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购买二手房)。
《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购买拆迁还建房)。
购房全额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以及房地产权证(购房全额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
自建、翻建、大修住房提取:
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证明住房建设或修缮合法性)。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明确施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验证住房建设或修缮的实际情况)。
离休退休:
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如无法提供,则需提供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重大疾病或伤害事故:
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案、医保卡、当期治疗费用发票(非职工本人患病时需提供婚姻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
相关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
出境定居:
出境定居证明或相关文件。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贷款合同、还款明细(银行盖章)。
租房提取:
租房合同、租金支付凭证(部分城市要求连续缴存一定月数)。
其他材料
银行卡(或提供本人银行卡号)。
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仅适用于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职工)。
有效关系证明原件(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
-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其他人提取时)。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提取原因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提取前,先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查阅其官方网站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