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收缴标准的计算公式如下:
在职党员
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缴纳月工资收入的0.5%;
3000元至5000元(含5000元)者,缴纳1%;
5000元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缴纳1.5%;
10000元以上者,缴纳2%。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
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者,按0.5%交纳党费;
5000元以上者,按1%交纳党费。
农民党员
每月缴纳0.2至1元不等的党费。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
每月缴纳0.2元。
示例计算
假设某在职党员每月工资收入(税后)为5000元,其党费计算如下:
收入在3000元至5000元之间,缴纳比例为1%;
因此,应缴纳党费 = 5000元 × 1% = 50元。
再假设某离退休干部每月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为6000元,其党费计算如下:
收入在5000元以上,缴纳比例为1%;
因此,应缴纳党费 = 6000元 × 1% = 60元。
这些公式和比例适用于所有有工资收入的党员,具体计算时可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