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心情网-为你提供各类经典名言与文案句子

投放危险物质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该罪行的构成要件如下:

主体要件:

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若投放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应当负刑事责任。

主观要件:

表现为故意,可以是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投放危险物质会危害公共安全,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客观要件:

表现为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且这些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法律规定的刑罚如下:

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请注意,投放虚假的危险物质,即使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也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而是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如扰乱公共秩序罪。

上一篇上一篇:什么是长征精神

下一篇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