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权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权利:
占有和占有权:
占有是主体对于物基于占有的意思进行控制的事实状态。占有权则是指对物的实际控制和管领的权利。
使用权:
使用权是指民事主体按照财产的性能对其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或生活的某种需要。使用权可以是基于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人的授权而获得的。
收益权:
收益权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基于财产而产生的物质利益。这包括从财产上获得的经济利益,如利润、租金、利息等。
处分权:
处分权是指所有人对财产进行消费和转让的权利。这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如消耗、毁损)和法律上的处分(如出售、赠与)。
这四项权利共同构成了财产权的核心内容,涵盖了财产的所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