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两个责任”是指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具体来说,党委承担主体责任,负责领导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纪委承担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以下是落实“两个责任”的一些关键措施:
加强宣传教育
利用地方媒体如报刊、电视台、网站、手机报、宣传栏、户外广告等,提高对“两个责任”的认识和理解。
播放典型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片,增强各级领导和纪委的自觉性。
明确责任分工
建立明确的责任体系,划分责任区域和责任范围,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实行“一岗双责”,确保每位领导和干部既要抓好业务工作,也要负责党风廉政建设。
创新监督方式
加强日常监督,防止基层部门平时消极对待,年终突击应对。
实行责任报告制度,定期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情况。
优化责任履行方式
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责任履行中的问题。
提供培训和教育,提高责任主体的专业水平和意识。
建立激励机制
通过奖励和激励措施,鼓励责任主体积极履行责任。
强化执行力度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实行廉政谈话制度,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束和监督。
推动实践创新
结合地方实际,创新落实“两个责任”的方式方法。
例如,在食品安全领域,建立“五位一体”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确保责任全覆盖。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确保责任体系形成完整的封闭链条。
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勇于担当,敢抓敢管。
强化监督检查
扩大下级党政正职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范围,便于综合评价。
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行使的约束和监督。
促进协同合作
促进党委、纪委、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之间的合作与协调。
建立工作闭环,确保各方贯通发力、责任一体落实。
通过上述措施,可以确保“两个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从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