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产检假最新规定如下:
产检假计算方式
怀孕第1—6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
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产检假。
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产检假,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产检假计入劳动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不得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
特殊保护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法律效力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明确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和第六十二条也对此进行了相关规定,确保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女性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她们在孕期能够获得必要的休息和照顾,同时保障母婴健康。建议用人单位和女职工都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产检假的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