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的禁毒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自愿戒毒
吸毒人员可以自愿在卫生医疗部门内开设的戒毒医疗机构接受药物治疗与康复,期限为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
社区戒毒
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吸毒成瘾人员接受社区戒毒,期限为三年。社区戒毒由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整合家庭、社区、公安以及卫生、民政等力量和资源。
强制隔离戒毒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或者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决定,对其进行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社区康复
公安机关对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由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康复的期限不超过三年。
这些模式共同构成了我国禁毒的综合性体系,旨在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重返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