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流失是指国有资产的经营者、占用者、出资者或管理者,出于主观故意或者过失,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经营的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者使国有资产处于流失危险状态的行为。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表现和原因包括:
不按规定进行评估或在评估中故意压低资产评估价值,造成国有资产权益损失。
在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时,违反国家规定或超越法定权限,将国有资产低价出让或无偿转让给非全民单位或个人,造成国有资产权益损失。
在处置国有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时,违反国家规定或超越法定权限,擅自处置,造成国有资产权益损失。
在国有企业承包或租赁经营中,违反国家规定,低价发包或出租,造成国有资产权益损失。
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时,违反国家规定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无偿分给个人,造成国有资产权益损失。
在公司制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设立或经营管理过程中,国有股持股单位或其委派的股权代表、中方出资者、合作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所有者权益或对损害国家所有者权益的行为不反对、不制止,造成国有资产权益损失。
管理不善、腐败现象频繁,导致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
在资产转让过程中存在利益输送和暗箱操作,如隐瞒真实价值,以低价将资产转让给私人或外资公司。
一些管理者为了个人利益而出卖国有资产,甚至利用职权进行虚假评估和操作。
为了遏制国有资产的流失,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建立透明、有效的资产管理体系,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通过引入第三方审计和公开透明的资产评估,增强公众对国有资产管理的信任和参与感。同时,政府应定期公布国有企业的财务状况,接受社会监督。
完善法律法规,对于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违法行为,要严惩不贷,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权益。加强反腐败斗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以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要规范产权交易,确保国有资产在转让过程中不出现流失。同时,要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防止其利用职权进行不正当操作。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遏制国有资产的流失,保障国家利益和人民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