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经济增长职能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总量平衡和结构平衡
通过 财政预算进行调节,包括逆经济风向的主动调节,以及利用财政“内在稳定器”的作用。
在社会总需求大于总供给时,实行 紧缩性财政政策,压缩需求;
在社会总供给大于总需求时,实行 扩张性财政政策,刺激需求;
当社会总供求平衡时,采取 中性政策,保持收支平衡。
货币政策和金融市场监管
建立规范的 货币政策,控制货币供给,确保货币需求与供给之间的平衡;
控制信贷规模,完善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监督管理和有效性;
通过金融政策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并落实金融创新,确保经济稳定发展。
财政政策的实施
建立合理的 税收政策,实施精准的社会保障政策,以及有效的拨款政策;
通过财政政策实现社会公平,减少社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市场监管和公平竞争
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公平竞争,防止市场混乱。
经济研究和计划
研究和评估经济发展动态,制定相应的发展计划。
其他相关措施
发行新的货币种类,促进经济的稳定与发展。
以上内容综合了财政、货币和金融政策,旨在通过政府的介入和调节,实现宏观经济的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