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
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称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保险赔款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个人举报、协查违法、犯罪行为获得的奖金。
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按照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个人转让满五年、唯一家庭生活住房取得的所得。
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等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
工伤保险待遇。
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
个人领取的“三险一金”。
生育津贴。
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
养老金、离休费等。
延长离退休年龄的专家从所在单位取得的补贴。
科技人员职务转化现金奖励减征50%。
科技人员股权奖励暂不征税。
亚洲开发银行支付的薪金津贴。
军人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军人的十三项补贴。
法律援助补贴。
这些免税项目涵盖了多种情况,包括科学、教育、技术等领域的奖金,国债和金融债券利息,各种政府补贴和津贴,以及个人的保险赔款、生活补助费等。建议纳税人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免税项目,以合法合规地减少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