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定义不同
户籍人口:指公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在其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户籍管理机关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这类人口不管是否外出,也不管外出时间长短,只要在某地注册有常住户口,即为该地区的户籍人口。
常住人口:指全年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外出从业人员在外居住时间虽然在6个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在家居住,生活和本户连成一体的国家职工、退休人员也为家庭常住人口。
待遇不同
户籍人口:如果是农民居住的居民,待遇有截然不同,比如有的当民被征收地,每年有相关的补贴享受,或者购买社保待遇,而常住户口的人并不享有优惠的待遇。
地域性差异
户籍人口:不受外出时间长短的影响,只要在某地注册有常住户口,即为该地区的户籍人口。
常住人口:强调实际居住在某地区一定时间的人口,外出从业人员虽然居住时间较长,但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仍视为常住人口。
法律与统计意义
户籍人口:作为户籍制度确定的称呼,是公民身份证明的法律文书,也是诉讼管辖的依据。
常住人口:用于统计人口和管理,反映实际居住在某地区的人口数量,对于政府规划和社会政策制定具有重要意义。
流动性和管理
户籍人口: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
常住人口:现代社会人口流动性大,尤其是不发达地区的人口,为争取更好的生活条件、求学、工作等原因,常住的户口很有可能在发达城市而不在户籍地。
总结:
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的主要区别在于定义、待遇、地域性、法律与统计意义以及流动性和管理。户籍人口强调的是户口登记地,而常住人口强调的是实际居住时间和经济生活与本户的紧密联系。两者在待遇上也有所不同,特别是在农民居民和外来人口方面。此外,由于人口流动性增加,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的统计和管理也面临新的挑战。